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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 更新于 2026-02-20

根据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1/405(附件-I),中国未被列为蛋品出口至欧盟的批准第三国。中国也未获得2011/163/EU决定下蛋品残留监控计划的批准。这是一个需要多年监管程序才能解决的结构性壁垒。

市场准入概览

欧盟对动物源性产品的进口实行全球最严格的框架之一。对于蛋品,中国未被列为批准第三国,这意味着从中国商业出口蛋品至欧盟在法律上不可行

这是一个结构性壁垒,而非临时限制——需要在欧盟层面进行正式的监管程序变更才能解决,通常需要5-10年。

最新动态:条例(EU) 2025/354(2025年3月)将巴西和泰国列入蛋品批准名单——中国未被纳入。


法律壁垒:第三国名单

欧盟进口授权运作机制

动物源性产品的欧盟进口遵循三层授权体系

层级要求法律依据
1. 国家列名出口国须列入欧盟针对具体产品类别的批准第三国名单法规(EU) 2017/625;委员会实施条例(EU) 2021/405
2. 企业列名单个生产设施须经批准并列入TRACES-NT法规(EC) No 853/2004第12条
3. 证书模板每批货物须附欧盟规定格式的卫生证书,由出口国主管部门签署委员会实施条例(EU) 2020/2235

中国在第1层即未通过 — 未在批准名单上,第2、3层无从谈起。

具体法规

委员会实施条例(EU) 2021/405确立了授权向欧盟出口特定类别动物产品的第三国名单。

残留监控计划前置条件

第三国列名的前置条件之一是根据2011/163/EU决定获得残留监控计划批准。该决定附件中以”X”标记各国在各动物产品类别的批准状态。

相关卫生法规

法规名称相关性
法规(EC) No 852/2004食品通用卫生规则所有食品的基线卫生要求
法规(EC) No 853/2004动物源性食品特定卫生规则蛋品加工标准(第X节,第II章)
法规(EU) 2017/625食品和饲料官方控制第三国审计和进口检查框架
委员会实施条例(EU) 2020/2235卫生证书模板规定每个产品类别的确切证书格式

企业列名(TRACES-NT)

即使出口国获得第三国列名,每个单独企业也须在欧盟TRACES-NT系统中获批并列名:

  1. 第三国主管部门评估并提名企业
  2. 通过TRACES-NT的企业列名模块提交(自2021年12月1日运行)
  3. 欧盟委员会审核详情并公布名单
  4. 每个企业获得唯一批准编号

因中国未获蛋品列名,中国蛋品企业无法在TRACES该类别中列名。


欧盟MRL法规

如最终获得市场准入,蛋品须符合两大MRL框架:

农药MRL — 法规(EC) No 396/2005

兽药MRL — 法规(EU) No 37/2010


改变现状需要什么

第1步:正式申请

中国主管部门(GACC)须正式请求欧盟委员会DG SANTE启动蛋品批准程序。

第2步:残留监控计划批准

根据2011/163/EU决定法规(EU) 2017/625,出口国须提交国家残留控制计划,涵盖:

  • 蛋品中兽药残留
  • 环境污染物
  • 禁用物质监测
  • 该计划须被评估为与欧盟要求等效

第3步:DG SANTE审计考察

欧盟委员会卫生与食品审计分析局(前食品兽医办公室FVO,现属DG SANTE)进行现场审计,评估:

  • 食品安全主管部门的工作表现
  • 国家控制体系的组织架构
  • 食品生产企业控制的有效性
  • 实验室能力和认可
  • 残留监控计划的执行情况
  • HPAI及其他疫病监测
  • 追溯和召回体系

DG SANTE审计页面https://food.ec.europa.eu/horizontal-topics/official-controls-and-enforcement/health-and-food-audits-and-analysis_en 审计报告数据库https://food.ec.europa.eu/horizontal-topics/official-controls-and-enforcement/health-and-food-audits-and-analysis/annual-reports_en 国别档案https://ec.europa.eu/food/audits-analysis/country_profiles/index.cfm

第4步:等效认定

DG SANTE须认定中国蛋品食品安全体系提供与欧盟标准等效的保障。这是政治和技术并行的过程:

  • 植物、动物、食品和饲料常设委员会(SCoPAFF)审议
  • 27个成员国须全部同意
  • 流程通常从启动到完成需要3-7年

第5步:企业单独列名

国家列名后,每个企业仍须单独获批:


RASFF历史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RASFF)**记录了涉及中国蛋品的警报:

已确认警报

背景数据

  • 蛋/蛋制品RASFF通报总数(2000-2022年):434件
  • 主要危害类别:致病微生物(40.78%)、农药残留(27.88%)、兽药残留(7.37%)
  • 2017年为峰值年(126件通报),系氟虫腈污染丑闻所致
  • 这些警报加剧了机构层面对扩大中国产品授权范围的抵触

RASFF门户https://webgate.ec.europa.eu/rasff-window/screen/search RASFF概览https://food.ec.europa.eu/food-safety/rasff_en


监管机构

机构职责网站
欧盟委员会DG SANTE第三国列名、审计考察、等效认定ec.europa.eu/food
EFSA(欧洲食品安全局)科学风险评估www.efsa.europa.eu
RASFF事件追踪、边境通报RASFF门户
SCoPAFF成员国食品安全措施投票欧盟委员会委员会
EMA(欧洲药品管理局)兽药MRL制定www.ema.europa.eu

风险提示

  • 不要将欧盟出口作为近期策略 — 结构性壁垒在1-5年内不太可能改变
  • 双重前置壁垒:中国既缺乏残留监控计划批准(2011/163/EU决定)也缺乏第三国列名(条例2021/405)
  • 无进展迹象 — 无公开证据表明中国已启动蛋品的正式申请程序
  • RASFF警报2024.7729(中国鸡蛋检出恩诺沙星)强化了机构的谨慎立场
  • 欧盟监管决策在27个成员国间共识驱动 — 任何单一成员国都可提出异议
  • 脱欧后的英国独立运行进口框架,但标准同样严格——中国蛋品亦未获列名

战略建议

  • 关注DG SANTE审计报告和第三国名单更新
  • 将国内合规能力建设至欧盟等效标准(法规(EC) No 853/2004)作为长期投资
  • 将资源集中于可进入的市场(港澳、新加坡、东南亚),同时跟踪欧盟动态
  • 跟踪残留监控计划的提交——这是能显示进展的第一步

信息来源

法规与法律依据

MRL数据库

DG SANTE与审计

TRACES与企业

RASFF

其他